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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证券遭*ST百特小股东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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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证监会认定需对*ST百特虚假陈述索赔案负责,金元证券首次站上被告席,10月28日新一批投资者诉*ST百特案在南京中院开庭。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ST百特为重组上市业绩承诺,2015—2016年9月虚构工程、贸易虚增利润约2.6亿元,证监会指金元证券、众华所未勤勉尽责。此前*ST百特已败诉并被判全额赔偿,实控人陆永被判连带赔偿。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本次开庭涉及雅百特、金元证券及众华三家被告;证监会已明确认定众华与金元未能勤勉尽责,二被告“已勤勉尽责”的抗辩与认定不符,预计法庭支持可能性很小。金元证券称其行为未完整覆盖雅百特虚假陈述、责任应区别于雅百特,但《证券法》第173条规定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应承担连带而非按份赔偿责任,其抗辩与法律规定不符。二所作为共同被告有利于判决执行。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媒体(2016-03-25):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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