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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斌律师评山西汾酒:涉信披违规 总经理面临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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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总经理常建伟在世界名酒价值论坛上称公司今年有望实现120亿元,公司暂未发布三季报,该行为是否涉嫌信披违规引发讨论。新浪财经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此前董明珠、方洪波曾因在股东大会或论坛上提前披露业绩数据,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山西汾酒尚未发布三季报即由高管对外披露业绩预测数据。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代替报告、公告义务。山西汾酒总经理提前披露年度业绩预测数据,已侵犯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权利,涉嫌构成信披违规、或面临警示函。相关信息未公告前,高管以任何其他方式对外传达均构成违规;但因公布的是利好而非利空,山西汾酒不会被列入维权公司之列。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新浪财经: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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