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粤传媒 “躺枪”的投资者如何索赔?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粤传媒因收购香榭丽过程中信披违法违规拟被处罚,香榭丽2011至2015年虚增收入5.61亿元,相关高管一审获刑。华夏时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粤传媒拟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6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3万-30万元。香榭丽通过235份虚假合同虚增收入5.61亿元、未披露为股东债务担保,导致粤传媒多份文件存在虚假陈述。香榭丽及多名高管一审获刑,粤传媒三方获刑。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部分符合条件投资者确实可依法提起索赔;粤传媒是香榭丽财务造假受害方,但同时也是信披责任主体,监管部门基于信披角度处罚粤传媒并不'冤'。其表示,凡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19日期间买入粤传媒股票且2016年10月19日仍持有者,投资损失与虚假陈述有因果关系,可要求赔偿投资差额及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华夏时报(2013-10-28):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