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经营商号被起诉 南亚新材IPO阴云:公司商号藏风险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南亚新材IPO前夕遭南亚电子材料(昆山)起诉商号及商标侵权,主张停止使用'南亚'字号并赔偿,公司披露商号风险。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南亚新材2019年提交IPO招股书,2018年12月遭南亚电子材料(昆山)起诉停止使用含'南亚'企业名称、停止侵权并赔偿5万元。南亚新材成立于2000年6月、早于对方,一直使用'南亚'字号。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研发投入占比下降,曾因安全事故及环保事项被处罚。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分析,商号是企业长期运营中形成的企业信誉一部分;若法院认定构成侵权,该企业需停止使用商号并向被侵权企业赔偿损失,停止使用主要体现为企业更名、商品装潢中消除商号标记、停止通过商号对外宣传等。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媒体(2000-06-27):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