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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千名投资者拟对雅百特提起索赔,代理律师称需符合两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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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称截至9月5日已接收超千名雅百特投资者委托拟提起索赔,投资者需符合两项条件方可索赔。澎湃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7年5月12日证监会公告雅百特2015年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海外工程项目等虚增营收和利润,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60万元。因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7月5日深交所启动强制退市机制。金元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对澎湃新闻记者说,在2015年年报发布日(2016年3月25日)之后买入雅百特是投资者可以索赔的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还需截至2017年4月7日仍然持股,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投资者均可依法提起索赔诉讼。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澎湃新闻(2017-05-12):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警示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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