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薪酬制度之考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万科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董事监事薪酬调整方案,围绕“经济利润奖金”制度迟到六年信披是否违规引发争议。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万科经济利润奖金制度运行七年,2018年股东大会首度披露仅涉董事会主席及总裁两人。谭华杰称此后未披露因“只拿积分没拿到钱”。独董薪酬由此翻番,二股东宝能投弃权票。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奖金制度是否需披露看制度设定,取决于是否对股东权益形成重大影响、是否对股价形成重大事件;重大性判断无具体标准,若管理层无从判断,出于审慎和尊重股东知情权应及时披露。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42号)的回复
- 问询函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提示性公告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27号)的回复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19号的回复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38号的回复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