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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融环境涉嫌单位犯罪被检察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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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获得的起诉书显示,科融环境(原燃控科技)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起诉,落款2017年6月30日,截至9月12日公司未披露该事项。新京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起诉书显示,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间,燃控科技(后更名科融环境)时任高管采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冲抵账目,案件于2017年5月16日移送审查起诉,6月30日落款起诉。新京报记者查询公告发现,科融环境未就该单位犯罪被起诉一事发布公告。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上市公司必须在知晓该事项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发布临时公告,逾期即构成虚假陈述中的不正当披露。不正当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投资者如果因其虚假陈述而受损,亦可依法提起民事索赔诉讼。上市公司涉嫌犯罪,在刑事判决前,公司将不能通过证券市场定向或者非定向发行股份;最终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的,36个月之内不得公开发行股份。除此之外,上市公司不涉及股份发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也将会被监管层从严审核。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新京报(2017-06-30):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 审计意见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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