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大股东平仓风险预警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ST中安(600654)终止出售资产重组并于9月13日复牌跌停,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股质押比例高、触碰平仓线且部分股份被冻结;公司因2016年业绩未达承诺需补偿,去年12月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ST中安6月9日停牌筹划出售土地房产等资产,9月9日终止重组,9月13日复牌跌停。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5.28亿股(占41.15%)累计质押5.28亿股,多次公告触碰预警平仓线,部分股份被深圳中院冻结。因2014、2015年置入资产未达业绩承诺需补偿,但年审会计师不发表审核意见致补偿暂无法推进。去年12月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如果说将来股权质押不能解除,或者是债务不能清偿的话,可能会面临一个股权的变更。完成不了业绩补偿承诺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会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权益,但是直接的违约对方是上市公司,并不能对每一个投资者构成违约;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至于上市公司会不会行使,可能会因为有一些关联关系存在,会不会行使就要取决于上市公司管理层。*ST中安是由于信息披露违规被调查的,说明可能是涉嫌虚假陈述。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2017-04-29):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审计意见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风险警示*ST中安关于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警示函*ST中安关于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