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斗争再度升级 成都路桥大股东遭起诉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成都路桥实控人一致行动人起诉第一大股东李勤不具备股东资格,焦点为其违规增持。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9月6日成都路桥公告,实际控制人郑渝力一致行动人道诚力诉李勤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武侯法院已受理,公司作第三人。李勤2016年2月增持至20.06%成第一大股东,但增持达5%及之后每5%均未停买,权益变动报告书缺财务顾问签章,被四川证监局警示、责令改正,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股东增持过程存在信披等问题只需承担信披违规责任,不能剥夺其通过持股获得的股东权利,股票产生的权利可行使;除非监管部门依条款限制,公司或其他股东无权限制同样具备股东身份者的权利,证监会可依收购管理办法限制表决权或分红权。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2016-02-02):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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