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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忽悠式重组未完待续 7名投资者起诉九好集团获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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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与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案中,7名投资者诉九好集团虚假陈述案获杭州中院受理,索赔总额近40万元。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今年上半年监管部门对该“忽悠式”重组开出顶格处罚。九好集团官网发布认错文件。后续批次索赔材料将近期递交。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介绍,证监会认定双方在重组中存在严重虚假陈述,九好集团是“忽悠式重组”直接责任人,故起诉对象为九好集团,直接起诉重组方或为首例。有资格投资者为2016年4月23日至5月27日买入鞍重股份且当日仍持有者。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6-04-23):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审计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审计意见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警示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审计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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