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诉S*ST前锋虚假陈述案或延期开庭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投资者诉S*ST前锋虚假陈述索赔案原定7月11日开庭未能如期进行,因公司提管辖权异议上诉,二审裁定未下达。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S*ST前锋2016年9月12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未披露重大诉讼及担保事件。6月14日公司再收成都中院9份应诉通知,涉案约6002万元,占净资产三分之一。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介绍,公司提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驳回后上诉,二审未下达致庭审延期。其此前提及,2010年12月9日至2015年7月27日买入且当日仍持有、持股成本高于42.83元的投资者均具备索赔资格,符合者或数千人。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7-07-11):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