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再提请长园集团召开股东会 相互指责对方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围绕旧改项目,长园集团管理层与股东沃尔核材相互指责对方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沃尔核材再提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旧改议案,指管理层高溢价现金收购利益输送;长园集团回应称沃尔核材借“维护中小股东”行恶意收购,指其虚增业绩。双方持股接近(22.31% vs 24.21%)。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向记者解释,“根据公司法规定,所有的董事都是要经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在实际操作层面,如果双方股东比较和谐情况下,可能在出资前有约定,互相提名的董事都不否决,这就是按照出资比例直接派驻董事,但在法律层面,不存在派驻概念,要进行选举的。”王智斌告诉记者,任何一方股东增持都是有“天花板”的,不能超过30%,一旦超过30%就会触发要约收购,在目前双方股权比例接近的情况下,中小股东意见就显得非常重要。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15-05-09):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