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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系索赔诉讼:投资者瞄准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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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系四家上市公司收处罚后,投资者首批11人索赔近1500万,被告直指大股东方正集团。金证券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5月9日方正证券、方正科技、北大医药、中国高科因隐瞒关联交易等被顶格处罚60万元,方正集团亦被罚;王智斌代理首批11位方正证券投资者起诉方正集团。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从法律规定来看,虚假陈述索赔案件的被告并不限于上市公司,其他负有责任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样可以成为被告。从案件事实来看,方正集团是主要的虚假陈述行为人,其应当对方正证券和其他方正系公司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不以上市公司为被告,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案件对上市公司股价的负面影响,对于投资者也是一种保护。因此,以方正集团为被告,更加合法、合理,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金证券(2005-03-19):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方正科技2022年度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的专项说明
  • 风险警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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