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前频遭举报 今创集团IPO亮红灯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临门一脚之际今创集团突遭实名举报,围绕实控人之一戈建鸣涉嫌单位行贿、财务造假争议升级。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5月3日谢家勇以“股民的名义”举报今创集团财务造假、单位行贿、关联交易;公司迅速反击称举报无事实依据。戈建鸣2005-2009年向张曙光提供800万元,保荐机构和律师称未被立案。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判断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关键是看行贿的目的、行贿的资金来源和行贿结果以及结果的受益方,如果说行贿资金来自公司,目的是为了公司的业务,且经过公司管理层里面的管理人员,这种情况下则被认定为是单位行贿罪。王智斌坦言,是不是构成单位行贿是一个司法裁决的问题,如果刑事案件里面没有被认定,法律意义上来说不构成单位行贿。“就算是不构成单位行贿,如果存在个人行贿的问题,那么所带来违规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比重较高的话,意味着将来公司如果这部分违法收入剔除,正常运营主营业务收入可能存在达不到上市的条件,这样的情况就算是不构成犯罪,但是公司能不能稳健运营有可能成为上会时发审委重点考核的问题,最终能否上市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2017-05-08):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