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隐瞒多笔关联交易 律师: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海润光伏补充披露2016年度与多家关联方的大额交易,这些交易此前未披露关联关系,律师称投资者可索赔。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内控重大缺陷对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补充认定多家关联方,2016年与其发生采购、销售、资金往来等合计约19亿元,部分交易未经董事会审批。
王智斌律师观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说:“从公开的信息来看,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关联交易未经海润光伏内部合法审议程序批准,在该问题上,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第(四)项,海润光伏董事长从该等交易中所得收入应当归入海润光伏,海润光伏应当立即启动追偿机制。第二个问题是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的问题,信息披露违规的第一责任人是上市公司,海润光伏应当向受损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然后就民事赔偿部分依法向董事长追偿。”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2017年4月28日仍持有的投资者具备初步索赔资格。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17-03-03):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警示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 审计意见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共 2 次)
- 风险警示2017年年度业绩预亏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