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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股权争夺陷入消耗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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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新旧大股东李勤与郑渝力因各自违规双双收到监管函,股权争夺陷入消耗战,董事会以违规举牌为由剥夺李勤表决权存争议。搜狐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李勤花费近12亿元举牌成为第一大股东,但举牌过程违规(未按时停售、详式权益变动书不完整)被证监会警示函;成都路桥董事会以违规举牌为由剥夺其表决权,深交所同时下发关注函。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对于依据一,成都路桥说法'对了一半':董事会有权审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是否持股,若股权登记日已卖出则无权参会;但股东若确持股份,董事会无权以其他理由剥夺其投票权。对于依据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是监管部门权力来源,董事会和管理层据此无依据剥夺表决权。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搜狐: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补充披露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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