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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光电管辖权异议落定 诉讼时效仅余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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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广东省高院驳回,部分投资者索赔诉讼时效仅余三个月。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勤上光电2014年5月因2008-2011年关联交易未披露被广东证监局处罚,2015年3月再因2013-2014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8.2亿元未披露被处罚;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先后被广州中院、广东省高院驳回。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称被告提管辖权异议只是拖延时间,投资者胜诉可能性较大,法院可能扣除部分系统风险;基于两次处罚,符合任一条件即可索赔(2013年3月25日前买入且持有,或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期间买入且2014年12月1日仍持有);第一次处罚诉讼时效2016年5月13日届满。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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