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大股东承诺难兑现 以送股作补偿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华映科技控股股东承诺变更议案获中小股东高票通过,大股东以相当于每10股送3.037股的方式换取解除不减持承诺。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华映科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95.68%同意票通过控股股东承诺变更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除控股股东外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换取解除2010年重组时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纳闽不减持股票的承诺;公司解释称全球高世代液晶面板线投产、面板价格走低,现阶段投资面临巨大市场风险。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大股东承诺一般发生在股改和重组时,直接对中小股东做出的承诺形成合同关系,不履行小股东可以起诉;若承诺时未提示风险或未充分说明、拒绝履行使投资者受误导则构成虚假陈述;华映科技大股东行为值得表扬,建议其他公司建立契约精神,对承诺要么履行要么给出补偿方案。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