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另有场外较量 小股东表立场支持王冬雷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雷士照明临时股东大会上吴长江代表律师因未出示持股证明被拒绝进场,场外多名投资者表态支持罢免吴长江、支持王冬雷。网易财经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4年8月29日雷士照明举行特别股东大会审议罢免吴长江,吴长江方面代表律师因无法出具持股证明被拒入场;有投资者称吴长江只持有2%股份,已是第三次被“逼宫”,吴长江与王冬雷两人只能留一个。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指出,若吴长江代理人确实未能拿出持股证明,雷士照明可以拒绝其进场;若代理人有证据证明吴长江的股东身份及授权,不让股东代表进场表决则召集程序涉嫌存在瑕疵,可能导致股东大会决议被撤销。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网易财经: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警示函关于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审计意见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带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审计意见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问询函关于深交所对公司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63号》的回复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