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白条承诺风波升级 上证所斥控股股东违规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中体产业控股股东体育基金管理中心股改时承诺优先注入优质资产,八年后改称“没有可注入的优质资产”并宣布转让全部股份,遭上证所监管关注。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06年股改时控股股东承诺“将可提供的优质资产尽可能优先注入中体产业”,但八年未兑现;2014年8月天津证监局责令其公开说明,8月22日控股股东称没有可注入的优质资产并拟转让所持全部股份,上证所随后出具监管关注决定。公告披露后公司股价三个交易日暴涨近29%,随后因承诺落空大跌。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虽然大股东2006年承诺中未明确注入资产和时间,但已形成合同关系,不履行应给出合理有效的原因;股东方披露的主要理由是没有可注入的优质资产,应追问2006年作出承诺时是否有资产、其后是否为实现承诺努力,若始终没有资产也未努力,性质就完全不同,希望监管部门重视并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06-12-11):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