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国企,舆情关键词解析南纺股份造假案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南纺股份连续5年虚增利润3.44亿元仅被罚50万元,因国企身份、造假躲过退市等话题引发舆情发酵,上交所已发出问询函。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5月17日南纺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06至2010年虚构利润占披露利润的130%至5500%不等;如果去除虚构利润,南纺股份2006至2010年以及2011年实际上已经连续6年亏损,按连续4年亏损则要退市的规定,公司如果不虚构利润早就该退市了。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证券法193条规定的虚假陈述行政法律责任中的罚金以60万为限,这是南纺股份造假3.44亿元而其罚金仅为50万元的原因,现在是到了修改证券法193条的时候了,该条款规定的罚金限额过低,已经不合时宜。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