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美传媒存在同业竞争招媒体质疑 IPO或受影响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拟IPO企业基美传媒因控股股东高敬东同时控制基美影业被质疑存在同业竞争,律师判断其IPO可能遇到较大障碍。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基美传媒预披露招股说明书,控股股东高敬东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控制公司92.75%股份,同时持有基美影业68.51%股权;另一家被质疑的微光电子报告期内与香港兴辉存在同业竞争,但该公司已于2012年12月注销。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基美传媒和基美影业受同一个控制人控制,这属于典型同业竞争,同业竞争是发审委特别注意的事项,其IPO有可能会遇到一个比较大的障碍;微光电子之前的同业竞争因该公司注销已经解决,现在的问题不是同业竞争问题,而是信息披露的问题,如果申报文件确未披露关联交易或关联人,信息披露不规范,对IPO构成影响。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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