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勤上光电遭证监会罚40万 有股民联系律师欲索赔

勤上光电遭证监会罚40万 有股民联系律师欲索赔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勤上光电因未依法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披露内销大客户交易、发布虚假澄清公告等问题被广东证监局罚款40万元,多名投资者联系律师欲索赔。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勤上光电2008至2011年与芭顿照明、品尚光电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披露,2009年度与内销第二大客户的交易未披露,2013年2月28日否认关联关系的澄清公告被认定虚假;董事长等7位高管被警告并罚5万至20万元不等,公司将于5月16日举行公开致歉会。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证监会已作出关于虚假陈述的行政处罚,投资者索赔的前提条件已具备;由于勤上光电在上市之前就存在虚假陈述行为,2013年2月24日前买入该股票且在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含上市网上中签投资者及二级市场投资者)均可索赔,与可索赔损失额相对应的佣金、印花税和银行利息也可索赔;5月13日已有20多位投资者就索赔事宜进行咨询。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关于《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审计意见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审计意见出具带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审计意见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上一篇: 海翔药业败家传闻背后 王云富王婆卖瓜买自家企业
下一篇: 基美传媒存在同业竞争招媒体质疑 IPO或受影响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运营「索赔吧」微信服务号与股东网 gudong.pro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