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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抓紧论证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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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8·16光大乌龙指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呼吁尽快推出T+0交易制度,并称乌龙指事件处置原则以「买者自负」居多。南方都市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上交所就8·16光大乌龙指事件回应市场七大疑点,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提出有必要进一步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投资者关注当日因乌龙指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上交所发言人称处置原则以「买者自负」居多;光大证券至少有234亿自有资金与一季报存在冲突、实际成交72.7亿元股票的构成也备受关注。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交易所的处理是合理的,在交易规则没有违反的情况下不能取消或更改交易,否则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买者自负」有两层意思:一是光大证券当时的买入是有效的,不管是错单还是本意都是光大内部的事情,只要交易有效就与投资者损失没有联系;二是跟风投资者的买入也有效,如果交易所认定不能停牌或取消交易符合交易规则,那交易就是有效的,交易所无责,过错方在光大证券;光大证券除了没有及时公告和董秘言论与公告说法相悖外,还有两个地方有虚假陈述的嫌疑:234亿自有资金与2013年一季报冲突、涉嫌季报财务数据虚假,以及72.7亿元大额买入若使持股增至信披临界点而未公告、涉嫌虚假陈述。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南方都市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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