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五名董监高同日请辞 *ST皇台或欲“弃卒保车”

五名董监高同日请辞 *ST皇台或欲“弃卒保车”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ST皇台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副董事长、董事、高管等5名董监高同日以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0月28日*ST皇台因虚增2015年年报利润500万元收到甘肃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1月1日副董事长吴生元、董事兼总经理李学继等5人辞职;公司2016年三季报亏损1.08亿元,大股东股权遭冻结并债务缠身,涉及金额近3亿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称基于已查明的事实,公司翻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若做出正式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员包括高管必须离职,否则上市公司重大事项重组会存在法律障碍。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立案调查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非公司事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问询函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相关专题:000995 索赔专题(索赔条件与诉讼时效)

上一篇: 格力电器三日内两遭深交所问询
下一篇: 格力130亿元收购议案引争议两项议案分开表决被指无效?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运营「索赔吧」微信服务号与股东网 gudong.pro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