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科并购标的鑫源煤矿深陷债务困境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东阳光科控股子公司狮溪煤业因重组鑫源煤矿新增5起诉讼、涉诉金额1525万元,累计32起债务诉讼所涉金额总计5944.1万元。电缆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狮溪煤业2013年在当地政府主导下对鑫源煤矿实施重组整合,签订重组协议时鑫源煤矿仅告知一笔1500万元借款并出具无其他债务的承诺函;重组后狮溪煤业被债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9月6日公告新增5起诉讼,除已调解了结的一起10万元债务外,剩余32起诉讼涉及金额总计5944.1万元;东阳光科及狮溪煤业已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分析,标的公司未告知既有债务,首先是构成了违约,标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还是要以自有资产进行独立清偿,如果不能清偿将进入破产清算,收购方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直接由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来承担债务,对债权人当然是一种保障,但是对上市公司的公众股东并不公平,这是模糊了上市公司自己的有限责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电缆网(2013-12-10):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