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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华科技案:二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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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团队代理超华科技(002288)股票索赔、股民维权相关案件,该案迎来二审判决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二审判决,相关股民维权诉求得到法院司法支持。

案件二审判决结果

超华科技案二审审理终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超华科技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案部分当事人相关的二审审理工作正式结束。需要说明的是,本次二审胜诉判决仅针对超华科技案中的部分当事人,该案绝大部分案件的二审审理工作尚未完成,尚未审结案件的当事人需等待后续官方通知,未收到通知即代表案件仍处于未审结状态。对于本次已完成二审审结的案件,代理律师团队将在近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判决内容。

股票索赔继续接收委托

为推进超华科技案的股民维权工作,本案目前继续面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接收新的委托,本次股票索赔的明确条件为:2015 年 4 月 29 日至 2017 年 9 月 4 日期间买入超华科技(002288),且在 2017 年 9 月 4 日当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符合上述股票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与代理律师团队取得联系,办理相关委托事宜,投资者可直接通过律师团队所属公众号操作,查阅菜单栏 “参加诉讼” 中的相关说明,若有疑问可在该公众号留言咨询。

代理律师团队核心观点

针对本次超华科技案的二审判决,代理律师团队就判决中系统风险扣除相关问题表达了专业观点:团队对法院在本案中关于系统风险的扣除方式持不认可态度,但综合来看,本案投资者的获赔比例已属理想状态,团队尊重法院在本案中的自由裁量权。

律师团队专业背景

本案代理方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为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超百人;王智斌律师为法学硕士,担任该所合伙人、副主任,在投资者维权领域深耕十余年,其带领的律师团队通过诉讼方式累计为超千名投资者挽回损失,在股票索赔、股民维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操经验,获得投资者的认可与支持。该团队曾代理方正证券、雅百特等多起虚假陈述案件,以及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等典型股民维权案件。

备注说明:1. 相关判决书可在微信服务号 “索赔吧”-“成功案例” 栏目中查阅2. 本成功案例发布时间:2019 年 09 月 06 日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暨相关责任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暨相关责任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本案完整档案与索赔进展:002288 索赔专题(案件详情与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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