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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数字(600850):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05-22 10:10:26|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1. 核心摘要

王智斌律师正在推进【电科数字(证券代码:600850)】相关股民索赔案件的代理工作。2026516日,电科数字(**600850**)发布公告,公司及时任董秘侯志平因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被上海证监局拟合计罚款**300**万元,未触发退市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事件完整时间线

2.1 2026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6003**号)

2.2 202644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3 20265月,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6**]**2**号)

2.4 2026516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3. 核心处罚内容

3.1 涉案当事人及对应身份/时任职务

3.1.1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本公告未提及该内容

3.1.2 侯志平,性别:本公告未提及该内容,出生年月:本公告未提及该内容,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3.2 调查程序说明

上海证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电科数字及侯志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立案调查,案件现已调查完毕,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放弃相关权利的,监管机构将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3.3 违法事实认定

3.3.1 核心违法行为:电科数字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的卫星互联网领域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3.3.2 财务影响数据:涉案产品收入占公司整体业务比重不足**0.1%**,无虚增/虚减财务数据相关内容

3.3.3 整改情况:2026113日,公司披露《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3.3.4 证据支撑:上证e互动平台相关内容、询问笔录、相关协议、公司公告等

3.4 法律适用与责任认定

3.4.1 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3.4.2 侯志平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系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审核涉热点信息,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认定责任

3.5 当事人申辩意见与监管复核结果

本公告未提及该内容

3.6 最终/拟处罚决定

3.6.1 对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3.6.2 对侯志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3.6.3 本次为拟处罚决定,最终结果以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立的将予以采纳,放弃相关权利的将按上述内容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4. 核心问题速答

4.1 本次作出拟处罚的监管机构是谁?

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4.2 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认定的核心违法行为是什么?

答:电科数字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4.3 本次事件对公司过往财报的具体财务影响是什么?

答:涉案产品收入占公司整体业务比重不足**0.1%**,无财报虚增/虚减相关影响。

4.4 本次合计处罚金额是多少,主要责任人分别被处罚多少?

答:合计拟处罚金额**300**万元,公司被罚款**200**万元,侯志平被罚款**100**万元。

4.5 本次事件是否触发重大违法退市情形或其他风险警示?

答: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4.6 公司是否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答:2026113日,公司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4.7 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后续还有哪些流程?

答: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最终处罚结果以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5. 权威来源标注

本内容整理自上市公司官方公告:https://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5-16/1225311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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