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子公司新增逾期本金6422万元 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9月28日晚间,萃华珠宝(002731)披露子公司深圳萃华新增2笔逾期借款,逾期未付本金6422.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借款逾期本金已达11.36亿元。公司同时提示,逾期可能产生违约金、滞纳金、罚息,并面临诉讼、仲裁及连带担保责任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就在此前不久的9月8日,萃华珠宝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事由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多重风险叠加之下,这家老牌珠宝企业的投资者索赔线仍在推进。
逾期借款6422万元,累计逾期本金已超11亿元
具体来看,深圳萃华因流动资金紧张,新增2笔逾期借款,逾期未付本金6422.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借款逾期本金合计11.36亿元。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借款逾期可能导致融资能力下降、财务风险加剧,并可能面临诉讼、仲裁及连带担保责任。往前追溯,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此前已被人民法院冻结,股票交易自2026年2月1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2亿元,同比微增1.74%;归母净利润1.74亿元,同比增长48.97%;资产负债率68.78%。经营数据尚可,但流动性紧张与债务逾期的矛盾已持续暴露。
萃华珠宝投资者索赔:立案调查与退市风险并行
萃华珠宝的监管风险并非始于本次逾期。2026年2月10日,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5月7日,公司再度披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事由为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
8月4日晚间,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及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郭英杰分别被证监会立案,事由均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截至2026年8月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行情数据显示,揭露日前一日(2026年2月6日)公司股价收于11.34元,揭露日(2026年2月10日)收于10.77元,当日跌幅5.03%;截至2026年8月31日,股价已跌至0.77元,累计跌幅达93.21%。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本案索赔诉讼仍在推进,符合区间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继续主张赔偿,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 案件要素 | 具体内容 |
|---|---|
| 证券代码 | 002731 |
| 实施日 | 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
| 揭露日 | 2026年2月10日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9年2月9日 |
| 管辖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 索赔条件 | 初步索赔条件为:截至2026年2月9日收盘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实施日以法院认定为准) |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萃华珠宝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初步条件为在实施日至揭露日前一日买入、且揭露日前一日收盘时持股。本案实施日待定,揭露日前一日为2026年2月9日,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萃华珠宝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2月9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宜尽早关注。
问:萃华珠宝虚假记载涉及哪些事项? 答:根据监管调查初步查明情况,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以证监会正式文书为准。
问:萃华珠宝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律师费收取方式因案而异,投资者可在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向专业律师咨询具体费用安排,建议结合自身交易记录审慎判断。
文末备注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萃华珠宝(002731)索赔专题"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