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03-24 10:38:29|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一、违规主体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81,证券简称:双良节能)、双良集团有限公司(双良节能控股股东);直接责任人员为双良节能董事会秘书杨力康、双良集团品牌与公共关系部总经理陆洁。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误导性陈述违法行为,其中双良集团存在组织、指使上市公司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违规时间线
2026 年 2 月 12 日,双良集团、双良节能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涉海外订单文章,公司股价异动;当日 17 时 20 分,双良节能发布相关说明公告;
2026 年 2 月 28 日,双良节能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2026 年 3 月 14 日,双良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2026 年 3 月 22 日,双良节能及双良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 [2026] 10 号)。
四、核心违规事实
2026 年 2 月 12 日,双良集团与双良节能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涉海外订单的文章,提及产品应用于 Space X 星舰发射基地配套项目,该内容属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重要经营信息。但文章未准确、完整披露订单金额占公司营收比例极低、公司为 Space X 非独家间接供应商、相关业务存在不确定性等关键信息,且商业航天为当时市场热点,上述信息发布导致股价大幅异动,当日涨停后次日跌停。监管机构认定该文章存在误导性,相关信息披露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杨力康未勤勉尽责审核信息,陆洁策划、安排发布误导性文章,双良集团组织指使上市公司实施上述行为。
五、监管处罚结果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拟作出行政处罚:1. 对双良节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400 万元罚款;2. 对杨力康给予警告,并处 250 万元罚款;3. 对双良集团处以 400 万元罚款;4. 对陆洁给予警告,并处 250 万元罚款。相关主体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正式处罚结果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六、违规核心问题
1.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经营信息时,未准确、完整披露关键细节,发布具有误导性的信息,违反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定要求;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履行审核义务,未能对市场热点相关信息发布进行严格把关;3. 控股股东组织、指使上市公司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扰乱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秩序;4. 内部信息传递与发布管理不规范,未按惯例同步发布相关信息,引发股价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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