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002453)收警示函后股价跌9.54% 索赔时效2028年11月28日届满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华软科技(002453)自查违规遭警示,财务核算问题浮出水面
往前追溯,华软科技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翟辉、张林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195号)。
《公告》显示,经北京证监局查明,公司存在资产减值核算不准确、收入财务处理不规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个别其他应收款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等财务核算问题,以及股东会等“三会”相关记录存在瑕疵、规范运作有待提升等公司治理问题。上述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翟辉、财务总监张林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对此回应称,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本案索赔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11月28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由于本案实施日尚待法院认定,初步索赔条件为:截至2025年11月28日收盘时持有华软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出索赔主张,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从公司经营现状来看,2026年半年报显示,华软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14亿元,同比增长25.43%;归母净利润为-0.76亿元,资产负债率49.23%。业绩仍处于亏损状态,投资者在关注索赔进展的同时,也需留意公司基本面的后续变化。
案件要素一览
| 案件要素 | 具体内容 |
|---|---|
| 证券代码 | 002453 |
| 证券简称 | 华软科技 |
| 实施日 | 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
| 揭露日 | 2025年11月29日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8年11月28日 |
| 管辖法院 | 北京金融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华软科技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初步条件为在实施日至揭露日前一日买入、且揭露日前一日收盘时持股的投资者。本案实施日待法院认定,目前可参照截至2025年11月28日持股这一时点判断。
问:华软科技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11月28日,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宜尽早关注。
问:华软科技投资者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赔偿。是否适格需结合买入卖出时间、持股数量与揭露日具体判断,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