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农生物(603363)收处罚决定书被罚250万 适格投资者可依法追偿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9月18日晚间,傲农生物(603363)披露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证监处罚字〔2026〕24号),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关联交易,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这份决定书为历时近五个月的立案调查画上句号,也让受损投资者的索赔路径随之清晰。
206笔诉讼仲裁“隐身”,9.05亿元重大事项迟报
《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2024年6月至2025年2月期间,傲农生物先后5次披露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其中206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合计约9.05亿元。具体来看,2024年6月17日披露的55笔中27笔未及时披露,涉及金额11,717.4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3.29%;2024年7月10日披露的50笔中38笔未及时披露,涉及金额29,566.87万元,占比58.76%;2024年7月29日、11月12日及2025年2月7日的三次披露中,分别有33笔、59笔、49笔未及时披露,涉及金额分别为20,902.77万元、11,462.15万元、16,871.37万元。
关联交易方面,2025年1月1日至3月26日,傲农生物及其子公司与江西益昕葆、傲农食品发生销售交易1,568.94万元,与湖北农发、泉州发展及其子公司等发生采购交易14,477.65万元,合计16,046.5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1.89%。公司迟至2025年3月28日才披露其中部分关联交易。福建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往前追溯,2024年3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被上交所出具监管警示,2024年9月又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2026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62026004号),次日披露立案公告,当日股价收于3.63元,较前一交易日4.03元下跌9.93%;截至2026年9月21日收于2.96元,较揭露日累计下跌26.55%。经营层面,公司2026年中报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5.21亿元、同比增长14.25%,归母净利润-1.90亿元、同比下降152.61%,资产负债率62.08%。
案件要素一览
| 字段 | 值 |
|---|---|
| 证券代码 | 603363 |
| 证券简称 | 傲农生物 |
| 实施日 | 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
| 揭露日 | 2026年4月23日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9年4月22日 |
| 管辖法院 |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由 | 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关联交易 |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初步索赔条件为:截至2026年4月22日收盘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实施日以法院认定为准)。本案索赔事宜仍在推进,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公司称罚款计入当期损益,缴款与整改同步推进
对于处罚影响,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不会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者强制退市。公司同时称,将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缴款事宜,上述罚款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对公司本期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还表示,将深刻反思、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我能索赔吗? 答:初步条件为截至2026年4月22日收盘持有傲农生物股票,实施日尚待法院认定,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通常需提供交易对账单、证券账户信息等,可在本站办理案件登记,由专业人士审核交易记录后确认。
问:时效过了还能不能主张?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9年4月22日,在此之前符合条件者仍可依法主张,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问:案件现在到哪一步了? 答:公司已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索赔事宜仍在推进中,后续安排以法院通知为准。
文末备注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傲农生物(603363)索赔专题”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