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林志吟)因涉嫌IPO造假,在证监会未正式认定之际,海联讯已主动“揽责”补偿投资者损失。在今年4月份表态要设立专项补偿基金后,海联讯昨日出台了具体的补偿方案。海联讯的这一举动在A股市场尚属首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昨日的例行会上也对此表示支持,张晓军同时表示,海联讯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还在进行之中,证监会会按照其违法违规行为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设立2亿元基金

  海联讯昨晚发布的公告称,章锋、孔飙、邢文飚、杨德广作为公司的主要股东,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资设立“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该基金财产偿付合格投资者因海联讯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专项补偿基金规模为2亿元。专项补偿基金的存续期间为自专项补偿基金成立之日起2个月。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专项补偿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延长存续期间,但最迟不超过2014年12月31日。

  海联讯表示,本次基金严格依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在广泛听取投资者、法学专家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本着有利于投资者的原则确定合格投资者范围,本着充分补偿的原则确定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除了设定上述2亿元补偿基金外,海联讯还宣布了公司主要股东作出的另两项承诺,一是如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到2014年12月31日仍然无法足额收回、发生坏账损失,海联讯主要股东将个人出资足额补偿;二是主要股东将在未来12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50万至300万股公司股票。

  补偿范围存争议

  对于海联讯股东主动承担责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昨日的例行会上就表示:“这是我国资本市场由大股东主动出资运用市场机制补偿投资者的首例,证监会表示支持。”该发言人也表示,海联讯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还在进行之中,证监会会按照其违法违规行为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而海联讯拿出“真金白银”补偿投资者损失,市场也持认可态度。昨日接受记者采访的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对比其他如佛山照明(000541,股吧)、南纺股份(600250,股吧)等同样涉嫌虚假陈述而市场投资者需要通过起诉来获得维权的公司而言,海联讯此次这种主动“揽责”的做法值得肯定,公司的举动值得市场尊敬。据王智斌透露,其在今年4月份海联讯表态要设立专项补偿基金后,曾给公司发了一个建议函。“这一次也算是公司公开回应市场的建议。”

  三种情形可获补偿

  海联讯表示,投资者对海联讯股票的交易具备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在专项补偿基金的补偿范围:一是自2011年11月11日起,至2013年3月22日之前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3年3月22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股票而产生亏损的;二是自2013年3月22日起,至2013年4月27日之前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3年4月27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股票而产生亏损的;三是自2013年4月27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之前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4年4月30日及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海联讯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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