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状态:二审胜诉


2021年9月29日,投资者诉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二审尘埃落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刘某武以及飞乐音响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由王智斌律师代理,系国内首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审理的代表人诉讼案,在诸多方面有大量创新。本案历经发起、听证、权利登记、一审预备庭、一审判决、二审预备庭、二审开庭、二审判决,最终结果尚属理想,判赔比例在近年来案件中属于较高比例。此外,除个别不听取我方意见的投资者之外,其他投资者并未承担本案诉讼费等费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法院判决飞乐音响承担原告部分律师费用,本次代表人诉讼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后续问题的说明


2.1 飞乐音响有主动履行判决的意愿,相关赔偿款预计在近期就将支付至法院账户,本次判决涉及的投资者,请耐心等待我们的后续通知;如飞乐音响未主动履行的,我们会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2.2 未加入本次诉讼的投资者,亦可参加后续普通诉讼,近期后续案件将递交法院。


3.判决书(节选)



4.关于我们 



王智斌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法学硕士,现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超百人,为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

 

王智斌律师在投资者维权领域已深度耕耘多年,取得诸多成功案例和社会荣誉。 

 


代表案例


截止于2021年9月

 

虚假陈述案件:中国高科、联建光电、辉丰股份、飞乐音响、中毅达、中兵红箭、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国农科技、佳电股份、上普/沪普B、鞍重股份、神马股份、山西路桥(原山西三维)、天成控股、众和股份、尔康制药、昆明机床、方正证券、雅百特、超华科技、山东墨龙、保千里、S前锋、大连控股、华塑控股、金亚科技、皇台酒业、安泰集团、振兴生化、大智慧、京天利、紫鑫药业、青海春天、天津磁卡、汉王科技、华锐风电、廊坊发展、莲花健康、恒天海龙、南纺股份、海润光伏、协鑫集成、仪电集团、匹凸匹、上海绿新、上海家化、上海物贸、神开股份、创兴资源、宏磊股份、岳阳兴长、三峡新材、泸天化、绿大地、科龙电器、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勤上光电、零七股份


内幕交易案件: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国内第一例内幕交易索赔成功案例)


国内代表人诉讼案:飞乐音响案(司法解释颁布后)


江苏首例代表人诉讼案:辉丰股份案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阅部分胜诉案例判决书

 

WEB:www.gudong.pro

M/P: 13301915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