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公告,尽管证监会自去年3月开始对海联讯(300277)进行的立案调查尚没有公布最终结果,但深交所已经认定公司存在财务造假行为。深交所决定对相关人员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10月23日,海联讯发布致歉公告称,2014年10月21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公告》,宣布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章锋,董事孔飙,董事兼总经理邢文飚,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苏红宇,时任董事罗力,时任独立董事郭志忠、肖逸、王德保,时任监事会主席胡婉蓉,时任监事林夏、周建中,副总经理刘宝峰、廖晓光,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杨德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深交所表示,韩长风和霍永涛作为海联讯的保荐代表人,在上市保荐书和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中,均未提及公司在虚假记载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深交所决定对韩长风和霍永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此外,海联讯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李洪和刘涛在公司上市材料中均表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联讯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对此,深交所亦表示李洪、刘涛两人给予公开谴责。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发布的致歉公告也引来了投资者对于公司是否会因退市新规而被强制退市的担忧。

  当天,公司股票早盘开盘即大幅跳空低开之后便一路走低最终报收15.16元,大挫7.95%。

  不过,在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看来,由于退市新规尚未正式实施,没什么特殊情况的话,海联讯大抵逃过退市一劫。其理由在于,“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其意思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刘国华律师称。

  而公司方面对此则不置可否,仅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关于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的通知,如收到有关通知公司将及时披露。

  公司称立案影响业绩

  据海联讯公告,深交所认定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存在虚假冲减应收账款以及营业收入确认和费用分摊不符合相关规定等情形。公告中称,深交所表示,公司2010年、2011年和2012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存在虚假冲减应收账款以及营业收入确认和费用分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调整后,公司累计调减营业收5222万元,调减净利润5946.9079万元,调增负债14700.5856万元。

  其中,2011年财务报告调减营业收入3796万元,调减净利润4357.3344万元,调增负债14700.5856万元,分别占调整后财务报告中三项财务数据金额的11.96%、227.43%和63.91%。公司调整后的2011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和负债数额分别为3.17亿元、1915.9万元和2.3亿元,与公司2012年4月11日和2013年4月27日披露的2011年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

  另据海联讯今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披露,公司此前通过少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认了部分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的项目合同收入等来增加营业收入。公司在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上述重要差错进行更正后,2010年净利润减少359.0625万元。

  2014年10月15日,公司发布三季报业绩预告称,公司预计今年三季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200万元-2700万元。预告中称,由于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有关立案调查的结果通知,公司的各项政府资助申请受到较大影响,导致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律师呼吁披露更多细节

  当天,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亦表示,“我们认为,此案并不会对公司构成退市。一方面,因为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是发生在退市新规实施前的。而退市新规是针对11月16日实施以后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即便是财务造假,也要达到严重违法违规的程度才会导致退市。一般的虚假陈述并不会导致退市的后果。”

  但是,王智斌认为,何为严重违法违规,这个需要由证监会来进行认定。因此,证监会应公示“重大信披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证监会也应向上市公司披露“立案稽查”的主要内容,而上市公司应在“立案稽查”公告中对于证监会的调查范围、涉及事项等做出披露,这样投资者可以根据公示的认定标准,结合立案稽查公告披露出的事项,做出自己的投资判断。

  不过,对于已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而言,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则是难免的。“对于投资者而言,一个立案稽查公告就意味着有股票成为"废纸"的可能。因此,"立案稽查"公告对市场的影响将远超以前。王智斌称。

  此外,刘国华律师表示,由于海联讯在监管层作出处罚前已主动进行了民事赔偿,因此,监管层对此也会有所考虑。“如刑事案件如果进行了民事赔偿的话,也会适当减免一部分刑责。

  2014年4月30日,包括公司董事长章锋在内的4名主要股东发布声明称,其愿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因前述财务数据更正及调整给公司适格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并适时启动赔偿工作。同时,为消除前期冲抵应收账款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潜在损失,如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到2014年12月31日仍然无法足额收回、发生坏账损失,上述4名股东将信守承诺,以现金足额补偿。2014年9月19日,海联讯发布的公告表明,截至2014年9月10日15时,完成有效申报、与专项补偿基金出资人达成有效和解的适格投资者人数为9823人,占适格投资者总人数的95.70%,对适格投资者支付的补偿金额为8882.7698万元,占应补偿总金额的98.81%,前述补偿金额已于2014年9月15日支付至适格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专项补偿基金对适格投资者的赔付工作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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