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600811)索赔案材料已递交法院 投资者可登记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东方集团索赔案最新进展: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
东方集团(600811)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于2026年8月21日迎来新进展,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等待法院后续安排。此前,该案已有多批投资者陆续提起诉讼,目前案件整体处于法院受理推进阶段。符合条件但尚未主张权利的投资者,可结合自身交易记录对照核实。
案件进展时间线
2023年4月24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
2024年6月22日,东方集团披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9202400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同日,公司还披露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年10月15日,东方集团披露大股东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3月12日,东方集团多次披露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25年3月17日,东方集团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24号),告知书载明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张宏伟、孙明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党荣毅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5年11月17日,东方集团索赔案本批新增部分起诉。
2026年5月28日,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等待法院后续安排。
2026年6月5日,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等待法院后续安排。
2026年8月21日,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等待法院后续安排。这是本案进入法院审理程序的重要节点,后续进展以法院正式通知为准。
索赔范围与时效说明
根据专题页信息,本案实施日为2021年4月30日,揭露日为2024年6月19日。索赔条件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18日期间买入东方集团股票,且2024年6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具体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7年6月18日,管辖法院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王智斌律师团队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关注时效安排,及时核实自身交易情况。
投资者常见问题
东方集团索赔案目前进展到哪一步了?
2026年8月21日,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等待法院后续安排。此前该案已有多批投资者陆续递交材料或提起诉讼,案件整体处于法院受理推进阶段。
哪些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根据专题页信息,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18日期间买入东方集团股票,且2024年6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可对照自身交易记录核实是否符合条件,具体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到什么时候?
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7年6月18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在时效届满前及时主张权利。
本案由哪个法院管辖?
本案管辖法院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何了解案件后续进展?
投资者可关注法院正式通知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也可通过王智斌律师团队获取案件进展的持续跟踪与专业意见。
文末备注
1.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2.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专题页面。
3.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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