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002665)股票索赔案进展通报(2026年8月17日)
发布时间:2026-08-17 15:36:44| 联系电话:13301915286首航高科(002665)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持续向前推进,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相关投资者索赔的诉讼程序正在推进中。本文梳理本案诉讼进展与索赔要点,供受损投资者参考。
最新进展
2026年8月13日,首航高科(002665)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部分投资者的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正在等待法院后续安排。材料递交法院是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进入实体审理前的重要一步,意味着相关投资者已完成起诉材料的整理与提交,后续将由法院审查立案并安排开庭等程序。
历史进展
1. 2025年8月27日,首航高科案本批新增部分投资者起诉。
2. 2025年12月22日,首航高科案本批新增部分投资者起诉。
3. 2026年3月19日、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5日、2026年7月3日,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分批次递交法院,等待法院后续安排。
4. 2026年7月17日,收到法院并案裁定,案件提速。
违规事实与索赔依据
首航高科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并于2025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58号)。
经查明,首航高科存在两项违法事实。其一,2017年下半年至2020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单为控股股东京津荣创波纹管(天津)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其中2017年下半年累计发生额11亿元、期末余额1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62%),2018年全年发生额33.8亿元(占44.53%);公司既未及时披露上述担保事项,也未在2017年至2020年的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构成重大遗漏,同时相关定期报告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存在虚假记载。其二,2019年至2020年,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划转、以预付货款名义间接划转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京津荣创提供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直接划转6亿元、以预付货款名义转出790,389,800元;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据此,中国证监会认定首航高科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10万元至90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对黄文佳、黄卿义分别采取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使首航高科相关定期报告无法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其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重大事项,误导了投资者的交易判断,在虚假陈述存续期间买入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有权依法主张赔偿。
索赔条件与诉讼时效
本案实施日为2017年7月1日、揭露日为2023年12月5日,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在2017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间买入首航高科,且2023年12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6年12月4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本案由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终以法院立案审查为准。投资者可结合自身交易记录核对是否落入上述区间,并交由专业人士进一步确认。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案件目前进展到了哪一步?
答:截至2026年8月13日,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正在等待法院后续安排,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问:公司的违规行为是什么?
答: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员亦被处罚。
问:哪些投资者可能符合索赔条件?
答:在2017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间买入首航高科,且2023年12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问:诉讼时效到什么时候?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6年12月4日,逾期未主张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具体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更多案件材料与持续更新的进展,可查看首航高科(002665)索赔专题页。
文末备注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首航高科(证券代码:002665)索赔专题"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常见问题
- 这款股票还能索赔吗?诉讼时效到什么时候?
- 需结合具体案件的处罚决定与诉讼时效判断。本页面披露的案件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均可提交材料登记,逾期将丧失胜诉权,建议尽快联系律师评估。
- 索赔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交易对账单(需覆盖首笔买入日至清仓日)即可,获赔前无需垫付任何费用。
- 律师费怎么收?
- 采用风险代理,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诉讼费、差旅费由律师垫付;获赔后按实际到账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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