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002308)股票索赔案进展通报(2026年8月14日)
发布时间:2026-08-14 09:24:1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威创股份(00230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持续向前推进,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公司因实际控制人变更未及时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协议收购未及时报告,以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等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投资者索赔的诉讼程序正在推进中。本文梳理本案诉讼进展与索赔要点,供受损投资者参考。
最新进展
2026年8月13日,威创股份(002308)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部分投资者的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正在等待法院后续安排。材料递交法院是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进入实体审理前的重要一步,意味着相关投资者已完成起诉材料的整理与提交,后续将由法院审查立案并安排开庭等程序。
历史进展
1. 2025年4月25日,威创股份案本批新增部分投资者起诉。
2. 2025年10月27日,威创股份案本批新增部分投资者起诉。
违规事实与索赔依据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6号、〔2024〕25号)查明,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钧、陆克平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主要事实包括:一是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克平通过控制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决定威创股份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成员的提名,不晚于2023年6月19日取得威创股份董事会控制权,但未告知公司相关情况;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且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无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刘钧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协议收购事项报告义务。2023年9月20日,陆克平实际控制的阳光集团与刘钧实际控制的江西省西岭能源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刘钧据此构成收购人,但协议达成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义务。三是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刘钧实际控制的威创股份银行账户与其本人控制的深圳博海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发生资金往来,在未经内部资金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转出资金14.369亿元、转入资金1.1亿元,净转出的13.27亿元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占威创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4%。
上述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行为,使投资者在虚假信息影响下作出投资决策并遭受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因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有权依法主张赔偿。
索赔条件与诉讼时效
本案实施日为2023年6月19日、揭露日为2023年12月23日,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在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威创股份,且2023年12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6年12月23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本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终以法院立案审查为准。投资者可结合自身交易记录核对是否落入上述区间,并交由专业人士进一步确认。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案件目前进展到了哪一步?
答:截至2026年8月13日,部分投资者索赔材料已递交法院,正在等待法院后续安排,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问:哪些投资者可能符合索赔条件?
答:在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威创股份,且2023年12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问:公司的违规行为是什么?
答: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协议收购未及时报告,以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27亿元未及时披露等情形,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问:诉讼时效到什么时候?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6年12月23日,逾期未主张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具体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更多案件材料与持续更新的进展,可查看威创股份(002308)索赔专题页。
文末备注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威创股份(证券代码:002308)索赔专题"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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