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案:证监会罚单落地
发文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2024年清明假期期间,红相股份发布公告,披露了证监会对其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违规事实
虚假信息披露:红相股份在其2017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来说,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原材料采购和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虚增了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例如,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和38.03%,而到了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达到了20.12%和29.79%。
欺诈发行行为:红相股份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过程中,申报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这些行为构成了欺诈发行。这些发行行为基于不真实的财务数据,误导了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违反了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二、索赔条件
根据以上违规事实可以看出,红相股份的违规事实主要包括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欺诈发行两大方面。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信赖利益,投资者可以要求红相股份、时任审计机构以及欺诈发行中涉及到的保荐机构赔偿部分损失。
具体而言,本案的可索赔条件为: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红相股份/红相转债且截至2023年4月28日持有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三、参加流程
微信公众号“索赔吧”中回复“红相股份”,可查阅进一步说明,不明之处可在“索赔吧”中留言或致电13301915286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警示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 监管措施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杨成、廖雪林的监管函》《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的公告》的关注公告
- 问询函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所涉及问题的回复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