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索赔专题
更新时间:2021-02-23|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永安林业(000663)索赔专题:本案诉讼时效已届满,不再接受新的委托;已委托客户不受影响,案件进展详见专题页。
永安林业
000663
索赔登记已截止 实施日
2017-04-28
揭露日/更正日
2019-04-30
管辖法院
诉讼时效截止
2024-08-23
本案诉讼时效已于 2024-08-23 届满
* 实施日、揭露日/更正日、诉讼时效以法院认定为准
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需在实施日至揭露日前一日买入,且揭露日前一日收盘时持股。
本案实施日为2017年04月28日,揭露日前一日为2019年04月29日,具体索赔条件如下,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1. 2017年04月28日至2019年04月29日期间买入永安林业股票
2. 2019年0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永安林业股票
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
本案已顺利结案,感谢您的关注。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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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我是否符合永安林业的索赔条件?初步索赔条件:2017年04月28日至2019年04月29日期间买入永安林业股票,且在2019年04月29日收盘时仍持股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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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的诉讼时效什么时候截止?现在参加还来得及吗?本案诉讼时效已于2024-08-23届满。已委托客户不受影响,不再接受新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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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怎么收?获赔前需要垫付费用吗?获赔前无需任何费用,诉讼费、差旅费由律师垫付。获赔后按实际到账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一般为20%以内,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无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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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索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如何提交?一般只需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交易对账单(覆盖首笔买入日至清仓日,可在线调取)。支持在本页在线上传(可暂存),也可快递至律师团队,两种方式择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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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退市或破产了,还能索赔吗?可以。索赔针对实施虚假陈述的责任主体,退市、破产不影响索赔权利与程序推进;符合条件的还可依法追加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警示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警示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警示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律师团队介绍
王智斌律师团队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逾百人。王智斌律师团队专注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投资者维权领域,现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
王智斌律师深耕投资者维权领域多年,取得诸多成功案例。
代表案例
| 序号 | 股票名称 | 说明 |
|---|---|---|
| 1 | 飞乐音响 | 国内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 |
| 2 | 光大证券 | 国内首例胜诉内幕交易索赔案 |
| 3 | 辉丰股份 | 江苏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 |
| 4 | 泽达易盛 | 首例调解结案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
| 5 | 天圣制药 | 首例证监会未处罚而胜诉的索赔案 |
| 6 | 祥源文化 | 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