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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ST越博子公司突击出售未过户股权资产 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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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越博全资子公司南京汇博拟出售未过户的唐山汇博、河北百汇各52%股权,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追问交易的合理性。证券日报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4月1日晚,*ST越博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南京汇博拟将持有的唐山汇博52%股权以233万元转让给武当源投资,将河北百汇52%股权以合计526万元转让给中润捷通和毛欣。4月2日晚,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补充说明在标的股权未解除质押和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即支付价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原董事长贺靖在离任前夕召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出售议案。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未过户股权资产交易过程中是否会有相关障碍。从交易本身来看,如果收购方同意,认可公司目前披露的风险,愿意出资收购,可以理解为这是上市公司的避损手段,交易是可以正常进行的。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网(2024-04-03):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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