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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ST美尚再收关注函 公司年报将延期披露

发布时间:2024-04-09 12:00: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证券日报就《*ST美尚再收关注函 公司年报将延期披露》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的函件,对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的回复,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4-04-09):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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