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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完成最低限额1/30!哈工智能回购“食言”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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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智能未按计划回购股份,仅完成最低限额三十分之一,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公司称受封控影响流动性紧张。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公司2021年4月拟以3000万-6000万元回购,后延期至2022年10月24日,最终仅回购17.34万股、支付99.95万元。三季度末现金及等价物9915万元,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负债约3.24亿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根据《证券法》第84条,发行人等违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回购计划应视为公开承诺,未能如期执行即违背承诺,受损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赔偿。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1-04-25):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警示函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 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会计差错更正2024-057 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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