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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首个交易日多家公司收关注函 高鸿股份被质疑“突击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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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首个交易日多家A股公司收关注函,高鸿股份被质疑“突击创利”、*ST天龙重要事项时隔数月未披露等年终“突击操作”引监管警觉。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高鸿股份拟以18万元转让子公司100%股权、预计增2021年净利535.29万元,深交所要求说明会计处理依据及是否突击创利;*ST天龙取得不动产抵偿款项及收到股权确认函未及时披露,深交所要求说明原因;部分公司因实控人提出资金占用资产抵偿、股东豁免债务受关注。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现在监管层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和关注越来越细化;对于*ST天龙重要事项公告未及时披露的情形,对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之内披露,超期未披露的,则涉嫌构成不正当披露。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1-12-30):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更正后)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延期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鉴证报告或审计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共 3 次)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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