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又有债券违约 财务造假面临投资者索赔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中信国安“16中信国安MTN001”未能按时兑付本息发生债券实质违约,此前一周公司因年报虚假记载收证监会拟处罚通知。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上清所公告3月8日未收到付息兑付资金,该票据2016年3月7日发行、总额16亿元;证监会查明2009至2015年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连续七年财务造假,虚增营收5.06亿元、少计财务费用5.07亿元、虚增利润10.12亿元;造假期间审计机构均出具无保留意见。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凡是在2010年2月6日至2017年3月18日前买入中信国安,并且截至2020年5月17日仍持有中信国安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合并报表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属于上市公司外聘审计机构的审计范围,在子公司财务数据出现重大不实的情况下,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结论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有可能会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未勤勉尽责,届时投资者有权将中介机构列为索赔诉讼的第二被告。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媒体(2016-03-07):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