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位投资者将拿到现金赔偿 獐子岛投资者勿错过30%赔偿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大连中院对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案作出首次判决,法院认定虚假陈述与投资者损失有因果关系,酌情判公司赔偿投资者30%损失,约370位投资者将获现金赔偿。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獐子岛2020年6月23日因信披违法等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大连中院已开庭审理164起案件,已判决126起一审判决赔偿1498.32万元;此前244位投资者已签署和解协议;公司累计收到482起案件起诉材料,涉诉金额约10801万元,已确认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合计2640万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该案仍在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以索赔,且獐子岛经营状况不佳,建议投资者尽早起诉;根据法院判决,凡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獐子岛股票,并且截至2018年1月30日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6666)报名,参与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17-03-21):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警示函关于公司董事收到大连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审计意见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1年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问询函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