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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联建投资者一审获胜 律师:判赔比例不高但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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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诉ST联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一审胜诉,法院对291名原告中290名判决公司赔偿合计2031.04万元。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8年12月21日ST联建收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至2016年子公司分时广告虚构广告业务收入等虚增营收6178.7万元、虚增利润6047.25万元,致多期报告虚假记载;8月13日公司收深圳中院判决书,诉讼请求合计7125.32万元,判赔2030余万;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6950万元;诉讼时效将于2021年12月届满。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本次判赔比例大致在投资者区间内损失的20%-50%之间,难称理想;不过,本案联建光电财务问题因其收购的分时传媒而起,分时传媒造假金额占联建光电合并报表财务数据的比值并不高,从这个角度而言,该判决结果亦有其合理性;凡是在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买入并持有联建光电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18-12-21):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
  • 审计意见关于2020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问询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对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所涉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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