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绒业独董窗口期违规增持股票 年内已有27家公司公告董监高窗口期交易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8月8日,中银绒业公告独董朱丽梅因股票账户由他人代为管理,被委托人于8月5日买入公司股票3000股,违反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的规定,构成“窗口期”违规增持。该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中银绒业公告称该账户交易系被委托人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董事会已予以警示并强调加强账户管理。记者统计今年以来有27家公司曾公告董监高“窗口期”交易事项。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上市公司董监高出现“窗口期”交易,一方面说明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上存在瑕疵,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各公司应加强内部监管、提升董监高法律意识,杜绝相关事项发生。董监高“窗口期”交易很容易引发内幕交易事件,一旦出现内幕交易,企业及当事人要面临的后果将严重得多;上市公司有义务和责任加强法律教育,而不是仅在事情发生后致歉。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问询函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2022】第416号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问询函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95号的回复公告
- 风险警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停复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