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订草案四读 拟取消发审会制度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证券法修订草案四读拟全面推行注册制、取消发审会制度,并大幅提高证券违法处罚力度。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2月23日宪法法律委报告修法,将发行股票"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改为"持续经营能力",取消发审委,明确域外适用效力。欺诈发行顶格罚拟提至2000万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提高处罚力度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四读最重要变化在诉讼制度改革:现有制度投资者须参加诉讼才获赔,新制度可能突破"不告不理",未"明示"退出即视为参加,将大幅提高诉讼规模、震慑上市公司,但仍有问题需权衡。新证券法离落地越来越近,将深远影响一二级市场投资者。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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