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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26位股民索赔 此前部分投资者已获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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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26位投资者诉虚假陈述案诉讼材料获武汉中院受理,索赔168万余元,系第二批,首批投资者已获一审胜诉。新浪财经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武汉凡谷因虚增2016年半年及三季报营业利润被证监会行政处罚。2016年4月至9月少计领用,分别虚增营业利润1559.79万元和3810.6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51.17%及115.09%。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武汉凡谷虚增利润占比极高,足以误导投资者判断,已构成虚假陈述,索赔依据《证券法》第69条。可索赔范围为2016年8月27日至2017年3月24日买入且截至该日仍持有者。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新浪财经(2016-08-27):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警示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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